應收賬款質押擔保貸款
來源:發布時間:2017年11月02日
【使用對象】
管理規范,擁有大量應收賬款的企業
【產品特色】
既解決企業無抵押物或抵押物不足問題,又提高企業資金流動性,加速企業資金周轉。
【貸款用途】
生產經營。
【基本條件】
1、具備按期還本付息的能力,并能夠提應收賬款作質押擔保;
2、與應收賬款債務人有兩年以上的交易記錄;
3、上年度納稅列全縣前50強。
【貸款期限】
原則上6個月以內,最長不超過1年
【貸款利率】
按人民銀行基準利率上浮65%至130%之間,借款人在前二個季度在本行有存款的,可按存款積數下浮。
【授信額度】
依據被質押應收賬款質量及借款人經營、財務和資信狀況等因素合理確定,最高不超過所質押應收賬款的50%。